河北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 康瑞峰

尊敬的陈秀芳部长、尊敬的张宝岩厅长,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朋友们:
大家好!
在欢度新春佳节的喜庆日子里,由我省五个宗教团体主办的“宗教与伦理道德”学术研讨会胜利召开了,在此,我代表五大宗教团体对莅临研讨会的各位领导和前来参加的各界人士表示最诚挚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宗教界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宗教界要发挥好应有的作用,就必须进行经常性的交流与对话。当今世界,对话已经成为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宗教间处理相互关系的一种重要方式。当代著名的神学家、宗教哲学家、“全球伦理”和“宗教对话”的倡导者孔汉思曾经说过:“没有宗教间的和平,就没有国家间的和平;而没有宗教间的对话,就没有宗教的和平。”我国各宗教自古以来就有和谐与合作的优良传统,为我国的社会和谐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新世纪面对全球范围内日益兴起的宗教对话浪潮,我国各宗教有必要深入挖掘自身优良传统,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宗教间已存在的和谐与合作,为推动社会繁荣发展与世界和平进步做出贡献。今天召开的“宗教与伦理道德”研讨会,就是我省宗教间对话的很好形式,希望通过研讨,促进我省各宗教间的了解与合作。
宗教伦理化是当代世界宗教的一种趋势,是宗教间对话的最佳切入点。二十世纪80年代开始,建立“普世伦理”或“全球伦理”的呼声日渐高涨,世界各大宗教的领袖人物、著名学者和神学家,就宗教伦理化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取得了广泛的共识。1993年9月在芝加哥召开的“第二届世界宗教大会”上,通过了《走向全球伦理宣言》。《宣言》根据各大宗教都包含的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撒谎和不可奸淫的四条古训,针对当时的现实情况,提出了“四项不可取消的规则”即珍重生命,正直公正,言行诚实,相敬互爱。我国是一个多宗教并存的国家,信教群众在我国已有一亿多人。开展宗教伦理化的研究,突出其社会伦理的含义,对于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具有重要意义。
宗教伦理有着很深的社会基础。宗教伦理来源于世俗伦理,与世俗伦理有相通之处。但任何宗教伦理又都不同于世俗伦理。世俗伦理只规范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准则;而宗教伦理除了人与人之间关系这一层之外,还包括人与神关系的内容。开展“宗教与伦理道德”研讨,就是努力挖掘和发扬宗教伦理中的积极内容发挥宗教伦理道德的功能,把宗教道德中有利于社会伦理道德的有益内容为社会服务。因此,各宗教要继续弘扬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发扬宗教宽容精神,强化职业道德观念,努力消除社会生活中的不良道德现象。这些,通过宗教界的努力是可以实现的。因为各宗教都提倡宽阔的心胸和合作的意愿,强调尊重人、理解人、善待人。若把这些精神推广到社会各方面,将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各类矛盾和冲突,把松散断裂的关系重新粘合起来,凝成一种整体的合力。如果人人都具备这样的胸怀,那么,就会营造出一种和谐、温馨的社会大家庭氛围,世界就会变的更加美好。
各位领导、来宾、朋友们,研讨宗教与伦理道德不仅仅是宗教界的课题,应得到社会各个领域的重视和支持。这次研讨会非常有意义,定能唤起社会各界对宗教与伦理道德问题的关注,推动我省宗教界的进一步交流与合作。预驻研讨会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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