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道教的人文精神和社会伦理

解 成 

  
  摘要:道德意义上的“人文精神”有两个要素:一是“特定文化”背景,二是“以人为根本”。第二个要素在出发点的意义上是“普遍的人类自我关怀”,在落脚点的意义上则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以及个人身心的和谐”。达到“和谐”境界至少有两个途径:一为进取,二为保守。在中国,儒家兼两者而有之,但偏向“进取”;道家则全持“保守”。就属于道家的个人而言,“保守”的结果一是“安分”,二是“守己”,两者都可以说是“无为”。因此道家的“人文精神”就是“安分守己”或“无为”。道教在同儒家、佛教的联合和斗争中互相汲取对方的思想,无论在形而上的教理教义、教制教规方面,还是在形而下的祭祀科仪方面,三“教”都在不同程度上相互汲取。尽管如此,道家倡导的“安分守己”和“见素抱朴少私寡欲”仍然在道教各派的基本教义中保持了主导地位。综合起来,对道教的人文精神和社会伦理可以做如下表述:人人安分守己,又在天地诸神的监督下努力创造条件争取长生;不但自己平安,也希望别人平安;不但世人都得平安,也希望天下万物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