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与伦理道德—一种哲学的分析

刘时工 

一 宗教之中的伦理道德
宗教中的伦理虽是一种神圣的规则,但社会历史的变化常常要求它做出相应修改,于是伦理是否改变和如何改变,如何为伦理的改变寻找教义的依据,恢复二者间的契合状态,都成为信仰群体热切关注的问题。这种选择和重新阐释的工作自然会指向不同方向,从而表现为释经者之间见解上的分歧,进而社会化、政治化为教派之间的分歧。但是不论这样的分歧有多大,外部冲突表现得多么激烈,它们都首先是内部分歧,因为它们来自同一个伦理传统,裁定于同一个信仰标准。这与麦金太尔所描述的西方现代社会中的伦理冲突有根本差异,而且,宗教伦理所具有的不断回到信仰的初始点,以初始点标正自己的特征,是消弭分歧,解决冲突的良好资源。


二 宗教之外的伦理道德
在宗教始终边缘化的中国社会,在充分世俗化的现代西方社会,当我们谈论伦理道德与宗教的时候,显然有超出上述界定之外的更为广泛的意义。这种意义上的伦理道德,是不以宗教信仰为依据的独立的世俗的伦理道德,这时候伦理道德与宗教伦理的关系,成为对等的两个系统之间的关系。由于失去了宗教组织和信仰群体的干预,与宗教伦理相比,一般情况下,世俗伦理的约束机制较为薄弱。伦理基础、约束机制等方面的差异使两种伦理呈现出不同面貌,因此二者之间常常存在着一种张力。


三 宗教伦理和世俗伦理和解的可能性
在现代社会中,宗教伦理需要提醒自己的是,它的意义是通过参与到与其他伦理传统的对话中体现出来的。坚持自己的同时寻求和解,这是社会对宗教伦理的要求。在此思路下,宗教伦理和世俗伦理的旧有分歧才有逐步消除的可能。宗教伦理的警示作用不会随分歧的消除而丧失,它依然会留给未来的观念和科技进步。


四 宗教伦理与道德进步
一直以来,讨论宗教与伦理道德的关系的时候,因为急于肯定宗教对现代社会的价值,很多人特别偏爱从宗教对现实伦理的辅助作用这一角度论证宗教伦理的合理性,而且,每当社会确立一项新的伦理价值,宗教伦理总是匆匆从经典中寻章摘句,重新包装解释,以证明新价值与经典的符合,甚至证明新价值在经典中早已有之。为现实伦理寻找传统的根据对宗教伦理和世俗伦理双方都有益,但如果仅仅把宗教伦理变成世俗伦理的附庸,其实是陷宗教伦理于十分尴尬的境地。如果传统伦理的价值总需要用现实发展出的伦理发过来加以证明,那么宗教伦理的独立意义何在?这只能是把世俗伦理上升到传统伦理的裁判者的地位。伦理和道德用法的区别告诉我们,宗教伦理本来还可以从道德的角度论证自己存在的合理性,发挥对现代社会的作用。宗教伦理不仅可以致力于维护现实伦理秩序,更应该致力于现代社会的道德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