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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廷公布“救赎圣事”训令 重申举行弥撒圣祭应守的规矩


2004-05-18 09:21:57 来源:信德报(第213期)

    教廷礼仪圣事部部长弗兰西斯·阿林泽枢机主教4月23日在梵蒂冈新闻室主持一个重要的记者招待会,介绍教宗批准的有关举行弥撒圣祭的规矩的训令。训令的内容强调举行弥撒圣祭时应该遵守的规矩和应该避免的事项。
    训令承认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礼仪改革所带来的种种好处,因为那些改革使教友更有意识地、也更积极地参与祭台的祭献。然而,对妄用、甚至极严重地妄用圣体圣事的现象却不能视若无睹,这样的事不能容许,必须终止。
    这道由圣座礼仪圣事部所发出的训令,重申必须由司铎来举行弥撒圣祭;它指出弥撒圣祭的本质不但是共用宴席,更是一个祭献,因此决不能把弥撒视同普通的晚餐;举行弥撒圣祭时必须使用弥撒经本上面的圣祭祷词,并颂念教宗和教区主教的名字;禁止教友在弥撒中讲道,而司铎在讲道中不能只谈政治或世俗的事物;身负重罪的教友必须先办告解才能领圣体。
    训令重申举行弥撒圣祭时,为了适应世界不同地方人民的感情,可以合法地采取具有创造性和适应性的措施;训令无意禁止深入了解弥撒礼仪和提出相关的新建议的可能性;必须绝对禁止把弥撒礼仪作为试验和个人任意行事的场所;正因为如此,训令才强调举行弥撒圣祭时,必须使用新鲜的无酵饼和纯葡萄酿制、不掺杂其他物质的酒,其他任何食品和饮料都不能成为举行弥撒圣祭的有效材料;此外,也必须避免某种大公合一性质的做法,那些做法即使怀着善意,却违反举行弥撒圣祭的规则;不能在非基督信仰的宗教神圣场所举行弥撒圣祭,也不能把其他宗教的元素引入弥撒圣祭中;必须尊重司祭与在俗教友的区别,避免把在俗教友神职化;女童或妇女可以辅祭;尊重罗马礼节的习惯,应在领圣体之前行互祝平安礼;领圣体时的姿态或跪下或站立,必须在司祭面前立刻咽食圣体;也允许同一天两次领圣体。谁丢弃圣体,或带走圣体,或为了亵渎而保存圣体,即刻受自科绝罚的处分。
    最后,训令鼓励教友朝拜圣体,但是在没有妥当看守的情况下,圣体不能片刻明供。任何天主教徒发现任何妄用礼仪的情况时,必须通知教会当局。

本文标题:教廷公布“救赎圣事”训令 重申举行弥撒圣祭应守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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