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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院校管理办法》公布,今年9月1日起施行
2021-05-02

第五十四条宗教院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并施行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和复学制度。第五十五条宗教院校学生可以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以适当方式参与院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