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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之初性本善”谈起


2007-05-25 11:44:54 作者:梅乘骏 来源:信德报(第303期)

    中国的《三字经》流传到德国,有学者对其内容进行了研究。《三字经》首句“人之初性本善”,已得到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的证实。该所的心理学研究员做了一个有趣的实验,每天进入实验室,在24名刚刚会爬的婴儿面前做简单的动作的表演,大个子研究员假装打小个子研究员一个响亮的耳光,被打者佯装掩面而泣。此刻,所有婴儿都震惊了。24双愤怒的眼睛都集中在打人者身上,然后婴儿又以怜悯的目光投向被打者。有的甚至流下同情的眼泪,有个叫贝克的婴儿,爬到打人者脚下,狠狠地朝他脚脖子咬了一口。疼得打人者捂着脚脖子怪叫“哎哟,妈妈”。许多小朋友哈哈大笑。研究员从中得到启示:“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在婴儿身上得到了体现。(摘自《海外文摘》第8期)
    这使我想起了利玛窦的一个故事,明万历廿七年(1599年)南京城中有个笃信佛教的学者李汝祯,官居南京大理寺卿,他对利玛窦提倡“补儒易佛”之说,颇不以为然,想有意折服之。他以会文为由,邀请利氏一叙。当利玛窦赴约时,见南京名僧雪浪大师亦在座,他已明白主人之意是在向他挑战。席间,雪浪大师纵谈人性问题,极力主张“人性不善不恶”之论,并问利玛窦有何高见。利玛窦从容地反驳说:“万物皆上天所造,人性来自上天;上天为神明,是至高之善;人性与上天的理性既相同,人性何能不善!”座客中有一举人,对利玛窦之说大声赞好!经过这次辩学论道,利玛窦博学多才之名,传遍南京士林。
    根据教义,我们知道人是天主造的,理性是天主给的,所以基于理性的良心也来自天主,理性或理智的普遍作用,是给我们传达天主的真理,良心或良知则是给我们传达反映真理的道德律。
    不守道德律的人,自然不喜欢道德律的重要价值,他们说道德律不是绝对的,不是永久的,可以由人随意改变的,在史无前例的十年动乱中,不是普遍出现过学生斗老师,坏人斗好人的悖伦惨事吗!近年来,在人们的不断反思中,又掀起了“读经”的一股强劲东风,甚至有人创办了私塾式的“孟母堂”让学龄儿童专读《四书五经》。
    近见报载,北大教授张颐武在接受采访时说:“一个姚明,一个章子怡,比一万本孔子书都有效果。”但是他的言论一转载,在网上就有99%的网民表示强烈反对。甚至《新民晚报》的知名编辑米舒说:“我的第一反应是,张颐武真是北大教授吗?”他说:稍稍读过书的人都明白,姚明和章子怡的影响,是无法与2500年前的孔子相比的。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代表,孔子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与教育家,他给后人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孔子提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又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等等,都是至理名言。(见2006年5月21日《新民晚报》)
    我们教友,在我们的信仰生活中,有着更深的体会,正如天主十诫的文字虽写于3500年之前,但它蕴含的意义是不受时间限制的,是万古常新的,是古今中外人人所认同的,因为十诫的依据是人性的主要道德律,原是天主在赋给我们人性时,铭刻在我们的理智中的。
    我的体会是:“人之初性本善”是天主十诫中的道德律在人性中的自然反映。

本文标题:从“人之初性本善”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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